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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代科举制度
科举制度,又称科举,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基本制度,它渊源于汉朝,创始于隋朝,确立于唐朝,完备于宋朝,兴盛于明、清两朝,废除于清朝末年,在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历经的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,宋代科举制占有重要的地位。基本上沿袭唐朝,主要分为贡举、制举、武举和童子举四种。宋代的贡举考试与唐代有所差别,需要经过解试、省试、殿试三个级别的考试,解试由各地方进行,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。省试在贡院内进行,连考三天。为了防止作弊,考官俱为临时委派,并由多人担任。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,不得与外界往来,称为锁院。考生到达贡院后,要对号入座,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。试卷要糊名、誊录,并且由多人阅卷。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,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。自宋代起,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,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。宋初贡举每年举行一次,仁宗时改为两年举行一次,至神宗时又改为三年举行一次,此后成为定制。由于宋统治者实行"重文轻武"的政策,因此武举在宋代时期并不兴盛。童子科主要是为15岁以下的童子开设的,考试内容主要是诗赋和儒经,童子科作为一种特科,并无定制,宋代时期时罢时复。宋代科举制度,虽大体上沿袭隋唐制度,但又在此基础上对其进巧了一系列的改革,使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。宋廷对科举的重视和大力提倡,使读书、重学成了宋人普遍的价值取向。勤奋读书之风深入到宋朝社会的各个阶层,形成了“人人尊孔孟,家家诵诗书。未省有宇宙,孰与今多儒”的读书风气。但同时这种教育观念带有功利色彩,大多数人读书并不是为了“修身”、“齐家”、“平天下”,而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,在科场谋求功名。他们把读书作为当官发财的途径,其教育价值观带有极强的功利色彩。